父母把财产都给了儿子,晚年却要求女儿每月支付2000元,法院判了 - 文化资讯(健康生活网)
周女士今年46岁,她自从出嫁后几乎和娘家人没有了任何往来,哪怕父母的房子因为拆迁分到了许多拆迁款,周女士都没有想过改善自己与娘家人之间的关系。
父母的房子拆迁后赔了不少钱,他们不但把这些拆迁款都给了儿子,甚至还把所有积蓄都用在了两个儿子身上。
周女士的父母本以为自己付出了这么多,两个儿子以后肯定会好好赡养自己,没想到他们年老后两个儿子竟然互相推诿他们的养老责任!
在这种情形下,周女士的父母却没有说过儿子什么,反而找上了平时很少联系的女儿,他们要求女儿周女士每月向他们支付2000元的赡养费,理由是周女士的家庭条件相比于其他兄弟姐妹更好!
想到父母把财产都给了哥哥弟弟,周女士立刻就拒绝了这个要求,父母几次讨要赡养费无果后,竟被父母以及哥哥告上法庭,他们要求周女士与他们一起分担赡养父母的责任。
结婚不到一年周女士便和丈夫离婚,随后她也不怎么和娘家人来往了!1996年的时候周女士通过朋友介绍的方式认识了自己第一任丈夫,随后两人在相处了一年时间后便选择了谈婚论嫁。
当时两人都感情还算稳定,可是没想到随着周女士的父母报出了彩礼金额后,周女士和第一任丈夫的感情就出现了裂痕。
周女士父母要求的彩礼金额远超当地习俗,这让周女士的第一任丈夫借了不少钱。因为这件事情周女士出嫁后在丈夫家经常遭受公公婆婆的冷落。
想着一段时间后,他们就会改善对待自己的态度,周女士在婆家一直处处迁就别人,但她终究还是无法忍受丈夫经常念叨彩k礼的事情,以及公公婆婆平常对待她的态度。
想要离婚,你父母就要退回我家支付彩礼!听到丈夫说完这句话以后,周女士马上返回了娘家索要这笔彩礼。
她以为父母知道了这件事情后会毫不犹豫地支持自己,没想到父母不但拒绝退还彩礼,反而还责怪周女士不懂事。无论周女士如何解释自己在婆家遭受了多少冷落,父母就是不肯拿回这笔钱。
钱都用在了你哥哥还有弟弟身上,我们拿不出来了!随着父母说出了这句话,周女士立刻找上了哥哥还有弟弟,但还是没有拿回这笔钱,因为哥哥和弟弟声称这笔钱是父母给的,他们要还钱的话也是还给父母。
虽然知道父母一直偏袒哥哥和弟弟,但周女士没有想到父母会这样对待她,在失望中周女士也不再与娘家人来往了。
见到父母不愿意退还彩礼,周女士选择了不辞而别,她托人带话自己会退还彩礼后,她前往了广东打工,随后周女士用了三年时间将这笔还清。
离婚后周女士留在了外地工作,后续靠着和现任丈夫共同打拼,周女士也成为了一名事业有成的女性。她除了在广东买了两套房子以外,还在老家市区买了一套房子供自己偶尔回来的时候居住。
父母居住的老宅是在2013年拆迁的,签署了协议后,周女士的父母就搬过去跟两个儿子生活在一起,上半年他们住在大儿子家,下半年住在小儿子家,而拆迁分到的补偿款也都用了两个儿子的家庭中。
起初周女士的哥哥和弟弟对父母还算不错,大家这些年也一直相安无事,可是由于周女士父母患病后身体状况不好,两个儿子也开始推诿责任了,他们互相指责对方用了父母最多的钱。
从2018年开始周女士就陆陆续续从亲戚口中听到了不少娘家的事情,但她却没有选择插手,也没有去过问这件事,更没有做出任何回应,仿佛她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件事一般。
她不想参与这件事,可父母却在这个时候频繁到联系起了周女士,听到母亲声泪俱下地诉说最近的遭遇,周女士虽然很想为母亲做一些事情,可她最终还是像以前一样没有做出任何回应。
可能是父母认为周女士的条件更好,又或者父母想要为两个儿子减轻负担,他们向周女士开口要了钱。周女士并没有忘记以前的事情,但她却在这些年的生活中逐渐释怀了,所以她当时给了父母8000元钱。
见到周女士愿意给钱,哥哥和弟弟也开始与周女士有了联系,他们最初并没有要求周女士分摊父亲的赡养责任,而是让周女士多来看望父母。可是时间久了以后,他们还是对周女士提出了要求。
哥哥和弟弟认为周女士家境比他们好许多,所以应该在赡养父母的问题上承担多一些的责任。为了落实父母的赡养问题,周女士在2020年9月份的时候专门回了一趟老家,并和哥哥弟弟在父母的养老问题上达成了共识。周女士同意每个月给父母500元当作赡养费,而父母依旧住在两个儿子家。
事情到了这里本该结束,不过后续由于父母又向周女士提出了一个新的要求后,这个家庭又陷入了纷争之中。因为父母觉得在两个儿子家住得非常不开心,所以他们想要搬到外面居住,而这些费用则由周女士和两个儿子承担。
父母认为周女士的家庭条件比哥哥和弟弟好很多,他们要求周女士承担自己在外租房居住的大部分费用。
听到父母要自己每个月支付2000元赡养费,周女士毫不犹豫地就拒绝了要求,但父母却坚持要她承担这笔费用。他们认为周女士有钱帮助亲戚,那么也应该这样对待父母。
2018年的时候周女士表弟家的侄子结婚,周女士不但借了20万元他们买房,还全款给侄子买了一辆12万元的汽车。
周女士对待表弟家的侄子是有原因的,从小姑姑就对周女士非常好,周女士当年前往广东打工时,是姑姑骑了三个多小时的自行车从乡下到市区的火车站给周女士送的路费。这些年里周女士一直铭记姑姑的帮助,见到表弟的儿子结婚,周女士便送了一辆车,又借了20万给他们。
事情闹到法院以后,法院是如何判决的?听到父母要求自己每月支付2000元以后,周女士毫不犹豫就拒绝了这个要求的同时,也不再支付原先答应的500元赡养费了,他认为父母把全部财产都给了哥哥和弟弟,现在却要求自己来承担大部分费用,这太不合理了!
周女士的说法并没有得到哥哥与弟弟的支持,他们觉得周女士和他们同是父母的儿女,那么就应该与他们一起分摊父母的养老责任。所以作为父母三个子女中家庭条件最好的,周女士应该多承担一些费用。
不再向父母支付赡养费以后,周女士和娘家所有人的关系都变得急转而下,每次打电话或者见面都会吵架。
拒绝向父母支付2000元赡养费,也拒绝与哥哥和弟弟分摊父母的养老费用后,周女士遭到了父母以及哥哥弟弟的起诉,2022年5月30日,周女士和娘家人走进法院对这起纠纷进行了解决。
每个子女对父母都有着不可推卸的赡养责任,在父母生活困难或者失去了自理能力以后,子女都应当在经济上对父母提供帮助,或者在生活中照料老人,以及在精神上慰籍!
根据《民法典》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生活困难的老人有权要求儿女支付赡养费,而赡养父母的责任也是按照子女的数量划分的,并不是谁条件好,谁就要多承担一些,除非本人自愿的前提下!
本文中周女士家庭条件最好,但并不是父母和其他子女要求她多承担费用的理由,在赡养父母的这件事情上,周女士的责任和哥哥弟弟是平等的。
虽然父母把财产都给了两个儿子,但并不影响周女士对父母有着赡养义务,财产赠予问题和赡养老人的责任并不能混为一谈!
经过法院审理,周女士父母的诉求并没有得到支持,后续经过工作人员调解,周女士也与娘家人在赡养父母的责任上达成了共识,父母如果在外居住的话,周女士和哥哥弟弟共同分摊父母的房租以及生活开销。
父母继续居住在哥哥和弟弟家的话,周女士每个月向父母支付600元赡养费。至于父母的额外开销则按照这个比例来分摊,周女士承担百分之三十的责任,哥哥和弟弟则各自承担百分之三十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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