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盘延期交付?房产证办理滞后?温州市住建局局长回答市民提问 - 房产资讯(健康生活网)
6月13日下午,温州市住建局局长叶伟琼接听12345政务服务热线,围绕“共享‘温暖安居’ 共建‘幸福温州’”主题,聚焦我市住宅建设、老旧小区改造、文明城市创建等问题,现场听民声、解民忧。
在90分钟的时间里,叶伟琼共接听电话14个,来信邮件144件。这其中,不少市民反映了自己买房过程中遭遇的烦心事。市民刘先生打电话反映,自己购买的瓯海印象北府项目建设进度慢,希望政府督促加快施工。对此,叶伟琼表示,住宅项目必须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如遇不可抗力因素也要有预案予以解决。随即,市住建局责成瓯海区住建局抓紧了解情况,并初定6月15日召集房开和业主展开协商。
针对有市民反映的瓯海区阳光城项目在保修期内出现建筑质量问题,叶伟琼解答称,根据有关规定,如果在保修期内出现建筑质量问题必须返工。对于市民反映的这一问题,市住建局将派质监总站的工作人员赴现场调查,确有问题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于部分市民反映的“由于房开自身原因无法办理房产证,导致孩子上学难”问题,市住建局则表示,将会同属地政府共同协商解决。
接听期间,还有不少市民通过网络在线互动的方式询问公租房租赁、老旧小区改造方面的问题,叶伟琼也一一进行了解答。
据介绍,市民目前可以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方来申请公租房。其中线下方式,需要申请人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或区住房保障业务窗口提交身份证申请。线上方式,申请人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选择“公租房租赁补贴资格确认事项”即可自助申请。据悉,近年来,我市深化公租房保障领域改革,实现了公租房申请“一证通办”,申请人只需提供本人和家庭成员身份证信息,即可申请。
对于市民提出的老旧小区改造如何申报问题,叶伟琼解答称,目前重点改造2000年前建成的、且未列入棚改计划或5年内未列入征收计划的老旧住宅小区。拟通过拆除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实施改造的棚户区(居民住房)以及居民自建住房为主的区域和城中村,不属本次老旧小区改造的范畴。据悉,实施老旧小区改造,需由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充分征求居民意见后,经“双三分之二”(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且过半同意后,向属地街道(乡镇)提出改造申请。
现场,有媒体记者提问,在今年的文明城市创建中,市住建局有什么亮点做法?对此,叶伟琼表示,市住建局主要通过推进住宅小区整改提升行动、深化标化工地创建、开展“品质城市·深度体验”系列活动三方面工作,对城市风貌进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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