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人启示录二:男孩从千万富翁家被拐到亿万富翁家的逻辑失格 - 房产资讯(健康生活网)
6月16日,被拐25年的梅志强,在福建莆田与亲生父母相认。亲生父母是云南昆明人,经营一家酒店用品公司。养父母开设民营医院,身家过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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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网友挖掘,梅志强戴的劳力士价值10余万。25年前,2岁4个月的梅志强在家门口玩耍时被人拐走。25年寻亲路上,梅先生夫妇以泪洗面,相信其中的绝望和愧疚不可言喻。
网友看到新闻后,有夸说梅志强是富贵命,有说是戏剧性的开挂人生,有说这是命中注定天生富二代。只能说,网友缺乏同理心,缺乏逻辑思维。
首先养父母是需要打个引号的。所谓“养父母”对孩子有养育是假,但不能说有养育之恩。
是否有养育之恩,首先要有养育的资格才能算数。显然,“养父母”并没有这个资格。相比较养父母的称呼,更有资格的称谓是购买被拐卖儿童的犯罪嫌疑人。
甚至还存在一定可能性,不但是购买者,而且有可能是参与拐卖者。25年前,1997年,存在一种可能性是拐卖者,根据“养父母”提出的要求,看碟下菜,实施犯罪。比如“养父母”提出2岁左右,男孩,距离要远点,比如云南,最好不要偏远山区,最好是省会城市,家庭条件较好的。
当年的梅志强完全符合要求,因此被拐卖。更极端的可能性是“养父母”直接参与了拐卖的整个过程。
在真相公布之前,一切皆有可能。瓣膜想说,但就是有些网友已经根据孩子现在的生活条件,转移话题,开始为犯罪嫌疑人开脱。
没有购买就没有拐卖。拐卖儿童的人花的有可能是不义之财,后来挣的钱也有可能是不义之财。拐卖人口是原罪。
最可怕之处,对于孩子而言,是无法分辨“养父母”的狼子野心,反而成为理所应当的亲情传递者。对亲生父母却并无感情。瓣膜想说,同样,亲生父母虽然找到骨肉,事实上,却并无感情可言,培养感情需要时间和精力,而且未必能如愿。
这一切的始作俑者都是孩子的“养父母”。从公平而言,应买卖同罪,将孩子的“养父母”处以刑罚。但在实际操作中,好像并没有这样。仿佛,这样做是对孩子的一种现有权利的剥夺。
一个失去亲生父母的孩子,再次失去养父母,瓣膜想说,确实是一种两难的选择。
然而,公道自在人心。要用理智战胜情感。购买儿童的人不受到惩戒,拐卖儿童的罪行就无法得到遏制。
一种可行的办法是,将梅志强的“养父母”收监,全部财产由梅志强继承,若其他还有其他拐卖子女,则与梅志强平分。梅志强获得财产的一半交由其父母。瓣膜想说,这样以其养父母资产1亿元计算,如果只有梅志强一个孩子,则梅志强获得1亿元的资产,其中5000万元由梅先生夫妇拥有。
即便如此,梅先生宝贵的25年也永远的失去了。梅志强作为受害者,因为被所谓“养父母”养育、洗脑,不认为自己是受害者,因此他无法判断对其养父母惩处的合理性,甚至会得出相反的结论。
这一结果在意料之中,但在情理之外,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究其原因在于其养父母的滔天罪行。
由此可见,关于拐卖人口的购买方,仍需要加大惩治力度。瓣膜想说,如果拐卖儿童的购买者得不到惩处,那么拐卖妇女的购买者也会逍遥法外。
与拐卖人口相类似,地产圈有一种不良行为,叫做抄袭。有的是自己没有设计能力,干脆照搬照抄,有的是有一定的设计能力,但为了省事,照抄,避免走弯路。
话说回来,真的有样学样倒还好,最怕的是夹生饭,画虎不成反类犬,搅乱整个市场,毫无品质可言。这样的作品,估计也不会认祖归宗,因为已经成了不伦不类的怪咖。
作品还是要讲创新,不要抄袭,抄袭抄习惯了的结果是明明不是自己的,连自己也丝毫不怀疑是自己的原创。瓣膜想说,这对于明眼人而言,就成了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的事。
还有一种情况是抄袭了,地产人不知道,设计师也没超别人的,自己超自己,品质倒也可以。只是缺乏创新,缺乏独立知识产权。这有时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小城市抄大城市,大城市抄国外。天下文章一大抄。
结束语
这样毁坏的是整个地产市场,缺乏创新,建筑缺乏生命力,只是无聊的拷贝,缺少灵魂的建筑。
地产人引以为戒。实在没办法,非抄不可的话,也要抄的好点,抄的不漏痕迹,抄的与众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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