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一女子是名主播,老板娘答应她每个月的工资是8000元 - 科技资讯(健康生活网)
浙江杭州,一女子是名主播,老板娘答应她每个月的工资是8000元,另外还有提成,没想到做了19天,老板娘就把女子给辞退了,只发了14天的工资1680元,女子一想工资不对就拒收了。等女子去找老板娘要工资了,发现已经人去楼空,女子蒙了。
女子的自身形象不错,所以她选择了做主播,靠自己的能力赚钱挺好的,老板娘是开网店的,除了卖衣服还有卖化妆品,两人一拍即合,口头约定8000元的工资,另外还有个销量提成。
上班后,女子算是任劳任怨,位置是主播,可是打扫,客服,助理,运营,发货的活是一样都没有落下。
从4月15日上班开始到5月4日被辞退,一共是19天。
五一假日,老板娘说放假,女子还挺高兴的,想着能回老家玩一趟,没想到却被老板娘给叫了回来,老板娘意思是给女子放假,但是客服的工作不能落下,并让女子把公司的电脑抱回家办公。
女子有些不乐意,老板娘却说这是客服该做的事情,女子错过了回老家,还被老板娘指责,被她骂,女子心里委屈,也回怼了老板娘说:自己不是客服,而是一名主播。
老板娘一听就很生气,她觉得哪有员工敢跟老板顶嘴的?女主话还没说完,老板娘就把电话给挂了,等到女子4号去上班的时候,女子蒙了。
老板娘直接让女子不用上班了,让她收拾下东西赶紧走人,还说女子什么事情都不愿意做。1680元的工资是这样得来的,女子在实习期,没有干满一个月,
按照杭州最低工资标准,每天120元,五一放假,女子没来上班, 实际上班天数是14天,一合计是1680元,这笔钱女子拒收了
老板娘说这已经是对女子有利的算法,要是按8000元的工资来算,有600件货量的要求,没有达到这个标准,一件得扣15元,这样算来,女子的工资还达不到1680元。
女子没有否定老板娘这一说法,但她表示直播的号是老板娘的,所以才体现不出个人的能力,包括后面来的主播,和女子的销量都差不多,但对方却能拿到8000元的工资,女子觉得老板娘是故意刁难她。
期间女子还说了个细节,那就是她在“小红书”上曝光了老板娘,卖出去的货。老板会去拼多多或者淘宝搜同款,回来把吊牌剪掉再发给客人。
更让女子不能接受的是,老板娘会把自己身上戴的耳钉之类的饰品摘下来,连擦洗都不用就寄给了顾客,女子觉得老板娘知道这事后,对她有成见,工资故意少发。现在老板娘回了山东,一直不接电话,也不回信息,女子想要回这工资很难,不过女子通过其他渠道得知,老板娘在烟台的工作室,请了一名法务。
女子联系上后,对方表示好几天没联系过老板娘,他也不是老板娘的员工,随后挂断了电话。记者想再次拨通法务的电话, 女子给绝对了,女主表示:既然对方不愿意接听,那还是不要勉强他了。记者给了女子一个建议,让他去找下烟台那边的劳动保障部门。女子接受了。
说实话,女子想要拿回本属于自己的工资,还是挺难的, 因为讨要工资的过程是要耗费时间和精力的,老板娘回了山东,女子还在杭州,要是亲自去一趟山东,这点工资还不够路费和开销。其实女子还是犯了一个错误,像老板娘开的工作室,说好听点是个公司,不好听点就是个体户,好的地方是上班没有条条框框的束缚,不好的地方是老板娘的一言堂。
在老板娘手下做事,得顺着她的意思,否则所有的口头约定,都会随着老板娘个人情绪的波动而变化,所以这个时候,签订个劳动合同就非常的有必要,防止双方扯皮和不承认。
特别是去个体户那边,女子不知道老板娘一点点信息,而老板娘对女子是知根知底,要是老板娘的生意做不下去,很容易拍拍屁股就走人, 女子想要拿回属于自己的工资,是件耗时耗力的事。
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的规定,工资应当按月发放,不得无故拖欠工资。上了19天的班,一分工资都没有拿到,换做谁都会不舒服,支持女子通过正规的渠道拿回属于自己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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