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女大学生畸恋同学父亲,与其一起后怀孕,遭母亲反对酿悲剧 - 娱乐资讯(健康生活网)
案情回顾
爱情,堪称永恒的话题。对于普通人而言,困扰其一生的无外乎是两种东西:“爱情、金钱。”
但对于大部分人而言,爱情大多数处于爱而不得的境地。因为,只有得不到爱情的时候,爱情才会显得弥足珍贵。
然而,正如本案的孙俪,喜欢上自己同学的父亲,怀孕后东窗事发遭到父母反对,进而心理失衡酿成悲剧。
接下来,便请大家跟随笔者一起走进孙俪的内心世界。
孙俪,女,1992年出生于湖北某乡村内,自幼家境较为贫寒,父母皆靠务农为生。
由于家庭条件较差,父亲无法忍受贫穷的艰苦,便在孙俪13岁的时候和同村的一女人私奔了。
至此,孙俪便与母亲相依为命。虽然孙俪母亲文化较低,但其并未放松对孙俪学业的管教。
母亲希望孙俪能够通过自己努力考取大学,最终走出困扰自己一生的农村。
对于一个农村女人而言,仅凭一个人的能力,想要供出一个大学生还是有一定难度的。
为了供孙俪上学,母亲不惜走上了卖淫的道路,在其内心中,女儿便是她的一切。
然而此时,母亲并不知道,一生要强的她却忽视了孙俪性格教育,最终也导致后面悲剧的发生。
就这样,在母亲的殷切期望之下,孙俪以优异的成绩考取了国内一所知名大学。
2011年9月,孙俪拿着母亲给她的5000元学费,踏上了自己求学之路。
很快,孙俪便被大都市的五光十色所吸引,渐渐地融入到新的世界之中。此时,她早已将辛苦供自己上学的母亲抛到了九霄云外。
虽然孙俪出身于农村,但其社交能力很强,很快便跟自己的舍友打成一片。
在众多同学中,孙俪与李小萌的关系最好。由于李小萌是本地人,二人经常一起相约去其家中过周末。
然而,也正因如此,孙俪结识了李小萌的父亲李磊。
也许由于孙俪从小缺乏父爱,初见之下,孙俪便被闺蜜父亲深深吸引。
之后,孙俪便经常找借口来李小萌家中,并与李磊交谈。一来二去之下,李磊便与孙俪熟络起来。
后来,经过一段时间交往后,李磊便与孙俪发展成地下情关系。然而,发生的这一切,李小萌却毫不知情。
三个月后,孙俪发现自己怀孕了。孙俪十分惶恐,首先便联系了李磊。李磊十分欣喜,并承诺到会与其结婚。
在孙俪看来,尽管自己是一个大学生,但若是能够与自己心爱的人结婚,这难道不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吗?
随后,孙俪便将自己怀孕的消息告诉了母亲,并说对方愿意负责愿意与其结婚。
但当母亲得知对方与自己年龄相仿,十分愤怒并坚决反对二人婚事。
鉴于此,李磊和孙俪一同回到老家,并试图挽回老太太的心。
但是,孙俪的母亲年轻时便遭丈夫抛弃,独自一人将女儿抚养成人,而且为了供女儿上学,其不惜出卖自己身体。
他们二人太小看孙俪母亲的决心了,经历苦难多的人,势必会格外的倔强与绝情。
此后的情节,也许读者并不相信,因为笔者也不相信,世间竟还有如此禽兽。
遭到母亲拒绝后,孙俪十分伤心,并于当晚与李磊商议,最终二人决定将孙母杀害。
就这样,2013年11月7日晚间,孙母死于自己女儿与“女婿”之手。
事后,二人将孙母尸体抛尸于村头的河渠之中,后经人发现报警,很快警方便将二人抓捕归案。
律师观点
乌鸦尚有反哺之情,孙俪母亲独自一人将其抚养成人,殊不知最后换来的是这种下场。
也许,在其内心中,女儿一直是小时那个坐在家门口,等待她回家的小女孩。
显而易见,孙俪与李磊为了能够顺理成章在一起,不惜对孙母下手,其行为人神共愤,有悖人伦,触犯了故意杀人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按照《刑法》规定,孙俪和李磊均应被判处死刑,但此时,孙俪却是一个孕妇。
根据我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的司法精神》,如果人民法院在审判时发现,犯罪嫌疑人在审判时或在羁押受审时已是孕妇的,不适用死刑。
因此,最终孙俪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而李磊则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每每看到这个案子,笔者内心中不由得生出一股寒意。爱情究竟是什么东西,可以让人失去理智,最终沦为禽兽呢?
关于这个案件,还有很多较为细节的东西,不方便在这里发表(一些视频、照片),大家可以加群主的粉丝群,我一并分享给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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