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女黑老大”王愿玲的罪恶发迹史 - 历史资讯(健康生活网)
“感谢办案人员给我上了一堂法制课,给我提供法制教育,我认罪、悔罪,决心重新做人……”2020年7月23日,红安县人民法院公开庭审上,主犯王愿玲当庭落泪。哽咽着说出了这段话,表示今后一定改过自新,早知今日何必当初。时年35岁的王愿玲是湖北省黄冈市首个女黑势力首犯,在被警方查处之前,她曾极度嚣张的犯下累累恶行......
一念地狱
王愿玲生于一个贫苦农民家庭,家里条件十分不好,因而她读到了小学便没有再读。辍学在家,先是帮着父母务农,后自己外出务工。吃过苦的孩子总是会更加努力,王愿玲便是如此,她没日没夜的干活总算是小有所成。攒下钱后开了一家美发店,逐渐富裕起来,倘若一直这样下去凭借勤奋想必也能过上不错的生活。
可惜的是人心不足蛇吞象,她渐渐在对金钱的追逐中迷失了方向,成为了金钱的奴隶。为了金钱,可以出卖自己的良心丢弃道德,甚至是越过法律的底线。2007年下半年开始,她在经营美发休闲中心的同时,开始对外小额放贷赚取利息。从放高利贷里尝到了甜头,她便再也不肯放手,积累原始资本后成立了三家“公司”。
名声大噪
这三家公司明面上套着合法经营的外壳,实际上干的全是违法犯罪活动,王愿玲成为了职业高利放贷人。她的胆子也越来越大,不断招兵买马,作案手段越来越残暴。为逃避法律追究,甚至将魔爪伸向未成年人,误导、诱惑未成年人为其办事。
自以为这样就不会被抓住错处,就能逃脱法律的制裁,作起案来更是肆无忌惮。催收手段花样百出,多是不合法的暴力催收,殴打、非法拘禁等等。逼得借贷人不敢到单位上班,有家不敢回,举家外迁、妻离子散。
逼得借贷企业在高利贷、暴力催收的双重压力下,经营每况愈下,最后到停业、倒闭、转让的地步。2015年,因为暴力催收等犯罪活动,王愿玲与手下得力干将刘某曾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但这并未能让她悬崖勒马,在巨额利益诱惑下,她依然我行我素。由此“名声大噪”,在当地产生了一定恶名,人们一听这名字就会想起她所犯下的罪行。
落网获刑
万幸的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王愿玲的罪行最终还是被警方查了出来,她与底下一众“兄弟”相继落网。经警方查明,该黑恶势力团伙这些年实施了违法犯罪活动35起,涉案金额触目惊心。王愿玲称霸一方,为非作歹,欺压、残害群众。毫无道德观念、法律意识,在红安县形成高利放贷和暴力逼债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红安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另外王愿玲利用、笼络未成年加入黑恶势力组织,为其干不法之事,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成长环境造成恶劣影响。使之成为危害社会发展的毒瘤,犯罪情节极其严重,犯罪后果特别恶劣。依法应当从重处罚,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非法拘禁、强迫交易、非法侵入住宅、妨害作证等六项罪名。
《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第二百二十六条: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交易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三百零六条: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作伪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数罪并罚,主犯王愿玲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涉案11人,根据罪行轻重,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至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不等。经办案人员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王愿玲等人流下了悔恨的泪水,均当庭认罪悔罪。王愿玲在公诉人发表意见后,痛哭流涕的表示接受惩罚,并写下一整张A4纸的悔罪书。
从贫家女到小老板再到阶下囚,王愿玲是成也对金钱的渴望,败也对金钱的渴望。走到这一步,痛哭流涕、后悔也没用了,人总得为自己所犯下的罪行付出相应的代价。从决定放贷开始,这一天就是注定的,而身陷囹圄的她注定要缺失孩子的成长之路。一念天堂一念地狱,她的错误,导致孩子要在缺乏母爱的环境中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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